陕西将推广"检察公开日"活动 以打造"阳光检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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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将推广"检察公开日"活动 以打造"阳光检察"
2009年03月15日 12: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西安3月15日电(记者 冽玮)开展“检察公开日”活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行网上举报和视频接待……地处内陆的陕西省检察机关通过深化检务公开,陆续建立起一个阳光开放式、民众参与型的监督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执法理念和“阳光、透明”的执法方式,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并带动“民生检察”和“和谐检察”共同发展。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务公开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陕西将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检察公开日”活动和检务公开的知晓率统计工作。定期邀请各界代表、群众到检察机关了解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检务公开是司法民主化、法治公开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形式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具备“两栏两册一台一员”,即检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栏、检务公开册、办事指南册、接待咨询台、接待咨询员。据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同振魁介绍,从2008年10月起,该院举办了西安市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反贪局办案工作区、控申接待室等充满神秘色彩的地方均允许普通市民进入参观。该院还开通了职务犯罪举报、干警作风监督、案件进展查询三条专线电话;设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案件进展信息;开发雁塔检察门户网站,将检务公开内容全部上网公布;实行网上举报和视频接待;建立雁塔检察QQ群,充分利用网络进一步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寇昉表示,“检察公开日”活动要形成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各级院开展“检察公开日”活动每年要不少于两次。同时,该省检察院将从今年开始对各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的群众知晓率进行统计,以促进检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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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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