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7天两次被打的记者这次该给谁写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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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7天两次被打的记者这次该给谁写信
2009年03月24日 10:0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2日,在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新址的拆迁工地上,《小康》杂志社记者陈勇在拍摄拆迁冲突时,被多名城管和联防队员群殴,血流满面。此前,陈勇在该地与城管已经发生过冲突。(3月23日《新京报》)

  一大清早打开电脑,就在网上看到一张雷人的照片:一群城管揪着一位血流满面、脖子上挂着相机的记者。当时,我以为是什么地方又发生了打记者事件,不料却是老新闻的新延展———继3月17日在同一地点挨了打,并在网络上求助于省委书记之后,那个记者再次跑到现场,结果又一次挨了打。这个奇迹,不亚于两颗炮弹打到同一个弹坑里。只是与上次有关方面推说的“找不到与陈勇冲突的职工”而没有处理打人事件不同,这次,有网友拍到了令人揪心的现场镜头。

  我不明白,现场的城管们是否认得抓打的那个人,就是正和自己有着未了官司的当事人?在全国媒体还火热关注着的情况下,他们是否清楚此举无疑算是火上浇油?

  无论是否知道对手是谁,他们都犯了一件不太聪明的错误———如果知道,那就是挟私报复;如果不知道,那就意味着此举在风口浪尖上继续顶风打人,视社会舆论为无物,十分嚣张。

  庆幸的是,从事后记者的伤情看并不算严重,这起码可以说明,城管们并非是以打人为目的,但这种街头行为艺术式的“执法”,其目的是什么呢?是想给前几天那个“查无实据”的打人事件提供一套证据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们的目的是达到了。

  即使头脑再简单的人,也不至于玩这样授人以柄的把戏。相反,从陈勇的第二次挨打中,我们可以读出的是当地城管的有恃无恐,这种感觉来自于对所执行工作的坚定信念,即上级下达的命令,可以不计后果地去完成,作为执行机构,他们不承担道义选择负担。这种自我工具化的结果,使人变成物。只要上级有令,不管什么形势和风声,不管是不是“北京来的记者”,照打不误。这是其一;其二,这种依恃来自于一种自信,即:不会有媒体来关注这件事情,因为在某些人看来,对这类事件的报道与呈现本身,就是影响稳定与和谐。

  但愿这只是我小人之心的臆猜。此刻,我想知道,这位7天两次被打的记者,又该给谁写信?(曾颖)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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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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