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编制内外将同岗同酬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江苏事业单位编制内外将同岗同酬
2009年03月25日 08:39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记者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召开的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全面部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工作。改革工作展开之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将依照岗位等级来确定,这意味着单位正式聘用的所谓“编外人员”也将与在编职工逐步实现同岗同酬。

  岗位按等级来定

  据了解,我省现有事业单位4万多家,从业人员140多万人。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直沿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存在着人事管理方式行政化、用人机制不灵活、实际上的身份终身制等问题。

  按照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将彻底改变现行的身份管理模式,实施岗位管理。为此国家明确规定了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标准。事业单位的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每个类别岗位又确定了通用的岗位等级,其中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全省事业单位应依照此规定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力争6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的报批工作,年内完成岗位聘用。

  待遇不再跟人走

  在完成岗位设置后,事业单位员工收入分配制度也将随之改变。据介绍,事业单位过去待遇是“随人走”。而改革后实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则是与岗位结合在一起的,突出了工作岗位和工作绩效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待遇随岗定”。目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工作已经完成,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已经按照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执行了相应的岗位工资。但是,占事业单位人员近70%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只执行了本层级最低等级岗位的工资,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就能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两类人员特殊对待

  近年来不少事业单位出现了编制外用人现象,特别是高校、医院等机构。很多情况下事业发展需要补充人员,但编制的刚性制约使得人员补充只能以编制外录用的方式解决。如果完全按照编制员额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必然导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无岗可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此各单位要区别对待。对违规用人的,应当坚决予以清理;而只要是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只要签订聘用合同,单位与职工有正式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进行管理的人员,就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一视同仁、同工同酬。对部分事业单位确因事业发展,有部分在册人员因为编制的原因而不能定岗的现状,可按照统一政策、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即在强调事业单位正式用人按照统一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的同时,应当区分编内、编外实施相应的管理。

  在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一些领导人员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因而产生了身在管理岗位、仍然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的“双肩挑”现象。对于“双肩挑”,本次改革也做出了限制。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审批时把握的原则主要有三点:首先是工作确实需要,经组织批准;其次是要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要求完成职责任务;第三,“双肩挑”人员不应过多,应当严格控制。 (柳振 杨彦)

【编辑:吴博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