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于2007年7月的广州市政府采购腐败“窝案”近日再度引起质疑:处在缓刑期间的涉案人,未避任何嫌疑,仍在自己当年管辖、服务的地盘上开始“新生”。(3月24日《楚天金报》)
应当承认,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当下,贪官对抗法律的政治博弈能力仍然十分强大——多数贪官都曾是一方霸主,即使东窗事发、身陷囹圄,他们也会百般利用自己残存的力量,特别是用足自己曾服务过的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力,对司法进行干预,以取得重罪轻判的效果。于是,在权力的庇护下,那些“识大体”、“不乱咬”的贪官,通常会以“自首”、“立功”等名义得到从轻发落,有时甚至可以很快重返荣华。
只有将那些躲在权力幕后窃笑的庇护者一一清除,让官员对公共规则的信仰,逐步取代对权力庇护关系的习惯性依赖,才可以避免反腐败“割韭菜”的困境。(耿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