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做不了事的“消协”趁早关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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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报:做不了事的“消协”趁早关门
2009年04月03日 14:1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企业交钱入会,每年8000元到2万元不等,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大多称消协)可以帮助企业屏蔽掉消费者在3·15网站的投诉。这条新闻,着实让消协又一次成为公众舆论质疑的对象。

  一些消协背信弃义,见利忘义,出卖消费者,背叛自己成立时的宗旨,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中国消协乱卖“3·15标志”在前,导致欧典地板事件,最终被政府收编成地地道道的官方组织,每年从政府税收中给他们700多万的经费开支。前有车,后有辙。既然中国消协可以乱搞,走一条“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路子,一些地方消协当然也愿意以此为榜样,乱搞一气,最后由政府拿纳税人的钱“招安”。

  中国的纳税人,养着政府就挺累的了,还要额外纳税养一堆名目繁多的群众性组织,包括消协、作协、美协等。对于各类社团组织,政府当然可以通过批准的人大预算,有所选择地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但要遵循“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三公”做不到,起码也要一公:公开。各类社团组织每年从政府拿到的经费是多少,要公开透明。我们纳税人至少可以知道,这些社会组织、民间团体,非政府机构,每年拿到多少钱,干了什么事,纳税人是否当了“冤大头”。一年又一年,黑不提白不提的,纳税人的负担日渐沉重,各类从财政支出的非官方机构繁衍滋生,什么时候是一个头呢!

  像消协这类组织,消费者可有可无,你为消费者做事情,就有存在的价值。做不了什么事情,趁早关门。我知道,消协沦落是早晚的事情,只是没有料到他们这么快就自绝于人民。多少机构,打着各式各样动人的旗帜,最终走向自己成立宗旨的反面,但都没有消协这么快。消协本来是为受害的消费者服务的,还打出“娘家人”的招牌,结果是与坑人、害人的企业狼狈为奸,企业给消协的钱,最终还不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即使消协不从企业拿钱,从政府拿钱,仍然是消费者的钱、纳税人的钱。我们的税收里,已经养了工商、质检、卫生等理应保护消费者、纳税人的政府部门,有必要再多掏一笔钱养活消协吗?

  消协必须回归非盈利性社会公益团体的初始,并且也要有竞争。各地不应只有一个消协,大搞垄断性代表、惟一性代表,一旦背叛、出卖消费者,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任由他们背叛、出卖。每个地方多搞几家消协,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谁真正代表消费者的利益,谁真正为消费者说话、替消费者办事,消费者就投它的赞成票。否则,消费者就可以抛弃它。各类消协组织,应当通过为消费者服务,代理官司,提供律师服务,或出版有关消费方面的出版物等,获取经费开支。为了取得消费者的信任,经费开支及来源都要公开、透明、干净。倘若你要从企业收钱,为企业服务,这也完全可以,你改称行业协会或商会。你要从政府大把拿钱,像中消协那样,应当更名第二工商局(所)。天下的坏事,莫过于挂着羊头卖狗肉,既当性工作者,又立牌坊。如果允许这么乱干,性工作者们也会打出“为消费者服务”的旗号,公开操持皮肉生涯。(苏文洋)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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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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