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强调在中国开展人权教育——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强调在中国开展人权教育
2009年04月13日 15: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三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十三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二00九-二0一0年)》指出,中国将结合普法活动,积极依托现有的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和国家机关内的培训机构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和人权知识。

  行动计划中表述了中国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包括:

  --在中小学教育中逐步增加法律和人权方面的教学内容。中小学人权教育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趣的方式进行。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实践活动,使学生在亲身体验中,接受人权教育,养成健全人格。在教学以及学校管理方面,积极推动教学与学校管理方式的改革,倡导教师与学生的民主平等、积极互动关系,鼓励学生参与班级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让学生在一种平等、民主关系的体验和实践中,增强民主、法治、人权意识。

  --在高级中学,除了进行一般性的人权观念培育外,要在有关课程中,系统开展有关中国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教育和国际人权知识的教育。

  --继续鼓励高等院校开展人权理论研究与教育。选取若干高等院校进行人权教育的调研,鼓励高校学者开展人权研究,推动制定高等院校人权教育规划。鼓励高等院校面向本科生开设人权公共选修课,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人权法课程。推进人权法教材的编写以及教学课件的开发。选取若干开展人权教育较早的高等院校作为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有重点地开展针对公职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特别是针对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城管、行政执法机构等特定执法机构和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各执法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制定人权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人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人权知识教育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

  --有计划地开展面向大众的人权教育活动,普及人权知识,提高全民的人权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对公众进行人权知识的普及。鼓励新闻媒体开设人权专栏、专题。支持《人权》杂志、“中国人权网”和其他民间人权网站的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人权知识普及教育。

  --开展人权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支持中国人权研究会、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研究院所的人权研究机构,充分利用教学、科研平台,多渠道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人权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完)

【编辑:唐伟杰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