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云南省高院正式聘请14名记者为特约新闻观察员,并向他们颁发由省高院院长签发的“新闻监督护照”。据悉,这14名记者今后在云南全省法院系统采访将享有更大便利。云南省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成有表示,法院此举只是为相关记者提供采访便利,并无经济支持,因此不存在“收买”一说。该事件一经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以下为国内部分媒体的评论精选:
质疑
长沙晚报:发“监督护照”不如发“法律护照”
钱江晚报:舆论监督无须“特约”
人民日报:舆论监督权不由某部门授予
齐鲁晚报:媒体监督不需要“监督护照”确认
广州日报:“邀请监督”相当于请客吃饭
中国青年报:法院聘新闻观察员有扼杀监督的危险
分析
燕赵晚报:“新闻监督护照”折射舆论监督乏力
新京报:不必急于指责云南的舆论监督“新政”
山西晚报:授权监督是便利还是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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