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4月15日电(记者 袁爽)“08年审结的215件涉外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境外权利人作为原告的胜诉率竟然高达99.07%。同时,浙江民企诉外国公司侵权的案件也是逐年上升。”,今天,浙江省高院副院长徐杰在09年浙江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向境内外媒体回顾总结了08年该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据悉,这是浙江省高院历史上首次邀请境内外媒体列席年度业务工作会议。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 7件案子中6件浙江民企是被告
“去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634件,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4件。其中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受理一审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7件,比2007年的119件增加了74%,而2003年才22件”,徐杰在年度业务工作会议上介绍。
另外,2003年到2008年,浙江省法院共受理464件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其中大部分都是浙江民企与国际知名公司之间的纠纷,特别是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的公司。
在这些涉外案件中,国外公司胜诉率在95%以上,其中2008年审结的215件涉外案件中,境外权利人作为原告的胜诉率竟然高达99.07%。同时,浙江民企诉外国公司侵权案件也是逐年上升。但是一般在7件涉外案件中,只有1件是浙江民企作为原告,其他都是作为被告的。
今后仅杭州、宁波两地中院拥有驰名商标认定民事纠纷管辖权
徐杰在工作会议上介绍,浙江省法院将严格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并已于近日下发通知,对驰名商标认定民事纠纷案件管辖作了适当调整。今后,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杭州、宁波市中院管辖,其他中院不再受理相关案件。
其中,嘉兴、湖州、金华、绍兴、衢州、丽水市中院辖区内发生的此类纠纷案件,由杭州市中院管辖。而温州、台州和舟山中院辖区内发生的此类纠纷案件,则由宁波市中院管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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