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强奸犯当局长,“毕姥爷”太可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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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强奸犯当局长,“毕姥爷”太可怕
2009年04月23日 16:13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8年夏,陕西省汉中市纪委在查办西乡县赈灾粮“短斤少两”问题时,发现了该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的系列经济问题。让办案人员吃惊的是,这名粮食局局长,竟然曾是一名犯有流氓罪的强奸犯,被判处过有期徒刑。西乡县许多干部认为,王安武仕途成功的秘诀是“有贵人相助”,王安武在不同时期和县上领导“关系铁”在西乡民间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本报今日报道)

  按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录为公务员;按照当地舆论,当地人士闻此人大名而色变,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当上了县粮食局局长。何以至此?无外乎正是官场“毕姥爷”现象泛滥的生态,给这些小人留下了表演的空间与舞台。

  自央视春晚小品《不差钱》制造出一个“毕姥爷”之后,它几乎成为“拉关系”潜规则的代名词。无法否认,它很生动地表现了我们这个“关系社会”的诸般规则。如果说,爱讲关系作为一种“传统”让我们感到无能为力的话,那么在官场里讲“毕姥爷”原则,则首先是不能被容忍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借助关系可以为所欲为,把堂堂官场愣是搞成关系江湖,自然要背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原则,所以,必须首先尝试将官场“毕姥爷”赶走。

  遗憾的是,官场却是当下“毕姥爷”最兴奋的活动场。王局长的沉浮历程很有戏剧性,让我们哭笑不得。他头顶的“流氓、强奸犯”符号,在当地是人人皆知;他想当“扶贫办主任”,遭到全体职工的集体反对;他能当上局长,让当地老干部们非常吃惊——纵然如此,王局长大人却可以照常呼风唤雨,只因为法律也好,民意也好,一旦与领导成为“哥们”,就可以被“选择性忽略”。

  通过记者调查,我们可以洞见一个玩转官场毕姥爷的“官油子形象”:把书记、县长不叫某书记、某县长,直接叫书记哥、县长哥;公然声称对县上主要领导 “我一个电话可以让他5分钟之内出现在我面前”;被领导劝要低调竟言称“没有人会拿我怎么样”——傲气十足。这种扯官员大旗的事情并不鲜见,只不过王安武一扯多少面、一扯多少年,从强奸犯扯到政府局长扯得太离谱罢了。

  与这种现象对应的则是:一些干部愿意跟这些有钱、有关系的人称兄道弟,甘当人家的保护伞,自己当“毕姥爷”也四处寻找自己可用的“毕姥爷”;而我们的制度对于追究这类“毕姥爷”责任的时候,表现出明显的乏力。在描述这些人的时候,不是一个个具体需要被追究责任的名字,而是一语概之的“某领导”;即便扯大旗的当事人会被问责,相关联的领导充其量被 “诫勉”几句,基本不会连带撤职——组织部说,没有人反映过王的相关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说,粮食局长主要领导的任命由县委常委会决定,跟人大无关;县委常委会作为一个集体概念,没人出来回答谁提的名,谁投的赞成票。

  一个劣迹斑斑的人,用钱买通了一批官员的权,再用买来的权做着害民害社会的事情,法律与纪律通通靠边站了,只有无处不在的“毕姥爷”在阴阴含笑。现在看来,这个强奸犯局长落马了,等着接受法律处罚了,但我们看不到:当初那些为他保驾护航的“毕姥爷”们,可有一人会被落马受罚?不由得想起来这段时间,集中出现的那些“问题官员”带病提拔、悄悄复出的问题,背后晃动的不也是一群“毕姥爷”的身影吗?面对官场里听起来挺“有趣”想起来很恶劣的“毕姥爷”,我们的法律与制度真的只能做旁观者,在一片迁就中“看小品”吗? 

  毕诗成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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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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