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坚决打破建设单位消防验收送红包"潜规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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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坚决打破建设单位消防验收送红包"潜规则"
2009年04月30日 17: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30日电 公安部消防局局长、武警正军职少将陈伟明今日做客人民网谈新修订的《消防法》和消防安全情况。他表示,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的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私利,坚决反对建设单位为了通过验收而给红包的“潜规则”。

  陈伟明指出,新的《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的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和建设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施工单位,不能人为的规定只能用什么产品。

  陈伟明说,如果有的消防人员违反了这些规定,我们的公民、有关单位,都可以进行举报。“社会上对我们在这些方面也还是有些意见,我也不时地能收到一些举报的信或者群众的反映,反映我们一些消防监督人员在监督过程当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他透露。

  他表示,有的消防监督人员接受当事人或者单位的红包,接受一些好处。有些建设单位为了得到顺利通过验收而送红包,据说在有些地方这成了“潜规则”,这种潜规则应该完全打破,要取消。

  他表示,今后,公安消防部门将从社会监督和队伍管理两方面做出硬性的规定,打破这种“潜规则”。(据人民网文字直播)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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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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