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保护古村"让村民住清代危房有别样动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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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保护古村"让村民住清代危房有别样动机
2009年05月21日 10: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这是一则让人哭笑不得的新闻。江西省宜丰县天宝乡天宝古村2007年被评为“中国民族优秀建筑文化魅力名村”、“中国独具特色名村”、“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天宝古村的历史遗存建筑早至明代,这些古屋有的已经被鉴定为一级危房,而当地政府以“保护范围内的各式古建筑一律不允许拆旧重建”等规定为由,禁止天宝古村的村民在原址建新房,而这些村民又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以重建房屋,他们只得居住在上百年的古屋中,担惊受怕。(《中国青年报》5月20日)

  一方面是摇摇欲坠年久失修的一级危房,一方面又是承载着百年历史的古迹,这就是江西省宜丰天宝古村百年古屋的尴尬身份。而最让人尴尬的是,当地政府对古屋和村民的保护手段耐人寻味——70岁的村民刘炎光在5月5日收到天宝乡安检站的一份通知,“你居住的房屋因年久失修,抗暴风雨能力差,存在着危及你全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隐患。乡党委、政府要求你在5月10日前搬离现居住的房屋,如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今后出现的安全事故自行负责。”而往哪里搬去哪里建,并没有人来告诉他们,刘炎光一家只能继续住在危房里。但是这些危房也没有人来维修,让其自行倒塌,难道也算是当地政府的保护手段吗?

  这些年历史遗迹被破坏的现象媒体曝光不少,历史遗址的重建,也往往被公众视为“赝品”而诟病。江西宜丰县对古迹的保护措施倒是避免了“拆”与“重建”,他们只是在这些古屋外面贴上清代或明代建筑的标签,原汁原味地“保护”着这些百年古建筑任其风吹雨打,至于这些破损的古建筑能够支撑到何时,似乎不在当地政府考虑的保护范畴之内。

  与其他地方对古建筑的“拆”与“重建”相比,江西宜丰县反其道行之也算是保护措施的一种“另类标本”,但这也并非一个好的标本。他们丝毫没有顾及置身于这些已成危房的古屋里村民的安危,说白了,这是在借着“保护古建筑”的名义推卸责任。保护古村是不是一定要让村民居住在危房之中,保护古村是不是一定要以百姓安危为代价?这样的“保护逻辑”显然不成立。

  除了“原汁原味”的保护手段被质疑之外,古村的维修和保护费用的去向问题也被推进舆论漩涡。天宝古村保护理事会的一位成员曾亲耳听见宜丰县县委书记说,县委县政府每年拨款90万元给天宝乡,用于古村的维修和保护,已经好几年了。同时今年1月,天宝乡就收到国家有关部门的300万元专款,专用于天宝古村的保护。但至今村民和古村保护理事会都不知道这些钱被乡政府用到哪里去了。保护费用的去向之谜,更为当地乡政府“原汁原味”保护手段的动机抹上了一层别样的色彩。

  细细琢磨江西宜丰县对古建筑“原汁原味”的保护手段,如果仅仅从历史遗迹保护的角度来看的话,它只是从“过分开发”的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但是,如果附加上那些村民居住困境的信息,这一非典型的保护标本所折射出的恐怕就不单单是历史遗迹保护的问题了,这个“黑色幽默”里同样包裹着当地政府对民生困境的忽略。(陈方)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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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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