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律师南宁交流话友谊 期待更紧密合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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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越律师南宁交流话友谊 期待更紧密合作
2009年05月27日 0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南宁五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黄艳梅)越南法学家协会、越南—中国—东盟法律信息咨询中心副主任周文诚二十六日在此间表示,与中国山水相连的越南期待与中国在法律领域开展更加深入的业务合作,不断增进彼此间互信与友谊,为中越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做出更多的贡献。

  周文诚当天在广西首府南宁市首次举办的越南投资环境与法律法规介绍会上,与广西律师座谈交流,并向广西企业家介绍越南投资环境与法律政策。越南律师协会与南宁市律师协会达成初步共识,表示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签署合作协议书。

  “中越两国同属社会主义国家,两国具有一定相同的法律文化背景,两国人民有着长期友好的商贸往来活动,这是我们两国律师交流、合作的良好基础。”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宏新说,近年来广西与越南的经贸往来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双方加强法律交流与合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周文诚介绍,自从二00五年越南法学家协会与中国法学会、广西律师协会等建立友谊合作关系以来,越南方面连续参加了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并每年组织代表团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

  “今年六月初,越南法学家协会将在河内举办国际民主法学家协会第十七届大会,与来自世界九十多个国家的法学家就法律领域的多项议题进行交流探讨。”周文诚说,中国法学会的代表团也将参加大会,这将进一步深化区域相关领域合作。

  据悉,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加快推进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成功举办,处于中国—东盟合作前沿位置的广西先后举办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等,务实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设、完善和发展。二00七年八月,中国法学会在广西创建了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建立起连接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信息交流平台。(完)

【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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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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