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兰西县政府向百姓借款1323万14年未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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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兰西县政府向百姓借款1323万14年未还
2009年06月04日 16:33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5月1日零时,黑龙江省取消了省内全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涉及169个二级公路收费站。绥肇公路(绥化市至肇东市)兰西至肇东路段(以下简称“兰肇路”)收费口,一块写有“贷款修路、收费还贷”醒目大字的标牌,也随收费站一起拆除。

  开车的人为取消收费拍手称快,而离此45公里的兰西县长江乡,今年64岁的退休干部董占林却忧心忡忡。因为兰肇路是当时兰西县政府向全县百姓借资修筑的,建成至今已近14年,可借款一分钱也没还。收费取消,当时县领导“以车辆通行费偿还借资”的承诺兑现就变得更遥遥无期。

  强制性借资涉及47万百姓

  据董占林介绍,1995年,兰西县委、县政府决定大修改建兰肇公路。由于当时县财政没钱,只好向社会借资修路。3月,县里召开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7个乡镇领导参加的关于借资修路的协调大会。会议强调,向社会借资修路是一项“民心工程”,“人民公路人民建,建好公路为人民”,“取之于民,用之于路,为民造福”。会上,县领导当场承诺,“3年内利用所收车辆通行费用一次性偿还”。

  县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借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每人400元,副科级300元,职工200元,农村教师200元,农户每户130元,个体工商户100元,外来租住户由房东缴纳100元,车主则根据不同车型征收修路款。

  1995年4月,兰西县政府以此标准开始逐人、逐户收钱,借资范围几乎囊括了全县47万人口。

  “名义上是借资,但老百姓不是自愿的,不交不行。”董占林告诉笔者,企事业单位干部按照标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当时他还在中国农业银行兰西县支行长江营业所工作,尚未退休,月底在工资单上被扣除了200元。因为他的家在长江乡长江村,按照农户标准,还要缴纳130元。

  李英海当年是长江乡长江村一个自然屯的屯长,是当时向农民收钱的直接经手人。他回忆说,县里大会后,乡长代表乡政府召开了由长江乡11个村及自然屯干部100多人参加的协调会,会上传达了县里的精神,强调公路必须修,农户也必须拿钱。每个干部都被安排了任务,交不上钱就由乡、村干部给统一“抬钱”(民间的一种高利率贷款)。

  “有很多村民生活困难,全家收入一年不过剩余二三百元,不‘抬钱’,这笔借资根本交不上”。李英海向亲属“抬”了3000元,完成了全自然屯的任务。

  长江村村委会会计王宗党说,长江村有400多户人家,3月份正是春耕,有些农民连买化肥种子的钱都没有。村干部挨家挨户收,也没收上来几户。最后实在没办法,村里以4分利息为农民“抬钱”,交上了全村55100元的借资款。借资款统一交给乡经管站、乡财政所,再由经管站上交兰西县财政局综计股。

  “乡、村干部四处‘抬钱’,鸡飞狗跳。”据董占林了解,有的乡镇干部向外“抬”钱多达几十万元。

  当时,农民秋后售粮由乡、村同粮库统一结算,农民“抬”款连同乡统筹、村提留款一起按本息扣除。董占林粗略统计了一下,长江乡11个村4500户,共上交借资款57.58万元(不包括教师和干部)。其中约80%农户都是干部以4分利息统一“抬钱”,每户130元,9个月后农民售粮还债时就滚到了182元。仅利息一项,就给长江乡农民造成负担近30万元。

  个体工商户的借资款由工商部门收。做小买卖的老张回忆说,来收钱时,他不情愿交,但工商部门暗示他,如果不交,年检时就会遇到“麻烦”。老张的老伴当时是国有企业普通职工,200元的标准已经是工资的一大半了,并且是直接扣除,根本没有选择。

  县政府失信14年

  1996年,全长21.9公里白色路面的兰肇公路如期建成收费。按车辆吨位不同,每辆车通行费从4元至30元不等。

  1999年5月,到了兰西县政府承诺的3年还款期。董占林和其他长江乡农民找到村委会和乡政府,可乡领导称并没有还款的通知。此后又多次找到县政府,也没有结果。

  董占林认为,借资的大部分都来源于农民。

  董占林向笔者提供了兰西县交通局2005年出具的一份题为《关于兰西县长江乡董占林反映政府借资修路问题的情况报告》的答复函,对于借资一事是这样解释的:

  “兰肇路于1995年至1996年进行大修改建,总投资2672万元,省投资1000万元,地方需自筹1672万元。当时县财政无钱,按照省、地要求,县委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借资修路。当时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向社会各界借资,预计借资189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23万元,其中向农民借资936万元。

  “由于该路资金不足,当时工程队垫付资金500多万元。后来通过各种渠道偿还,目前尚欠工程款100多万元,故向农民借款暂未还。”

  回复函结尾处还特别强调了在还清工程款后的还款原则,“先农民借款,后其他”。

  另一份“兰政发[2004]24号文件”则说明了收费站通行费的去向:

  “兰肇路收费站通行费由绥化市财政局管理,该路自1996年10月开始至2003年末,共收取通行费793.64万元,扣除公路养护和人员开支等费用外,已偿还工程款78万元。最好的年份偿还能力也不足20万元,每年收取通行费要优先偿还施工单位。”

  综合两份文件,董占林算了一笔账,按文件中提到的还款速度,至少要二十几年才能把工程欠款偿还干净,农民的借资款要还清,还要至少50年。

  “到时候,路都跑碎了,这钱也还不上。县政府承诺不兑现,在老百姓心中还有什么诚信可言?”董占林说。

  讨说法7年未果

  董占林今年64岁,曾经当过9年的兵,是个老党员。自2002年退休开始,他就代表长江乡农民一直为此事上访。

  在长江乡范围内,董占林调查了大量的农民和教师,取得了很多数据和材料。带着这些材料,董占林在绥化市、兰西县政府各部门之间辗转奔走,7年下来,有的部门领导都换了好几茬,可这事还是没有结果。

  兰西县政府信访办给他的答复是“县财政没钱,还钱没时候,反正黄不了”,可董占林不死心。2003年7月,他给国家信访部门写了一封信反映情况,这封信辗转落到了黑龙江省农委。2004年5月,省农民负担检查所组成调查组到兰西县调查此事。调查组工作了两天离开兰西,此后杳无音信。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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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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