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拆迁改造八大怪:“愿不愿意”农民说了不算——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农房拆迁改造八大怪:“愿不愿意”农民说了不算
2009年06月08日 13:59 来源:半月谈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方面,城市化进程加快,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速开展,越来越多的村庄面临整治、开发,农房得到改造或遭遇拆迁。这一过程,是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的必然,也使许多村庄旧貌换新颜,农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农房拆迁改造中存在着种种跑偏现象。半月谈记者根据调查采访,将这些跑偏怪状归纳如下:

  怪状一:圈地卖钱,中饱私囊

  去年,半月谈记者在安徽省凤台县钱庙乡钱庙村采访时看到,这里道路两旁成片的良田上,一幢幢上下两层的房屋拔地而起,工地上机器轰鸣,一片繁忙的建设景象。路边的公示牌上介绍,这是凤台县批准的一个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总占地面积300多亩。

  然而建设新农村不过是个幌子。钱庙村村民告诉记者,2006年以来,村党支部书记刘利等人从群众手中按照每亩19800元强行征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谁不卖地就要挨打,而建成的房屋按每平方米1100元销售。

  在凤台县杨村乡店集村,记者看到了同样的情况。这个村占用良地300多亩,开发建设了大批商品房,并以每间房6万元的价格卖给农民。

  新农村建设是面大旗,发展经济、改善交通也是一面大旗,在此之下,有的地方行的却是圈地卖钱、中饱私囊之实。

  河南省商丘市平台镇平台村村民反映,从2007年5月开始,平台镇政府借建设“商虞快速通道”之名,欺上瞒下,非法违规强占村民承包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从中获利,并在没有同村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偿款没到位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扒毁农民居住房屋,不仅给村民家庭造成巨大损失,而且使许多人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怪状二:形象工程,劳民伤财

  有为了钱的,也有为了名的,于是形形色色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粉墨登场了。

  今年初,有媒体报道,在重庆市大足县宝(顶)邮(亭)路沿线两侧,粉刷才一年时间的农房墙面就开始起包脱落,变成了一张张“大花脸”。原来,宝邮路是从成渝高速去往大足石刻的必经之路,为了给途经大足的旅客留下良好印象,2007年9月,大足县决定对沿线农房实施风貌改造,由村民每户集资2000元,再加上政府补贴,把原来颜色各异的房屋外墙,统一漆成白色,然后勾上红边。工程于2008年春节前全部完成。

  “刚粉刷后看上去还不错,我这盖了10多年的楼房看起来像新的一样。”当地一名村民说,可住“新房”的感觉只持续半年多,他就发现墙体开始起包,经雨水一淋,一些地方开始脱落,附近几个村民家的墙体同样如此。“当时施工单位说要管5年,但要求在春节前完成,当时气温较低,加上赶工,一些墙体没有黏合好,一到热天就脱落了”。

  类似的“脸面”工程不在少数,有的地方为了改善村庄环境,花钱买来大量景观树栽种,看上去很美,可老百姓不认可:如果让我们做主搞绿化,才不要这些中看不中用的景观树,我们会栽苹果树、核桃树、柿子树,不仅美观,又能发展庭院经济,还可以纳凉。

  形象工程,劳民伤财,可一些地方却乐此不疲。记者最近在河南省新乡市采访,发现有村庄正在建设中心社区,而农民们对此多有不满。“近几年村里不少人已经新建了房屋,现在又让建多层住宅楼,搞中心社区,农民的农具放哪?老人上下楼怎么办?”

  怪状三:高价建房,加重负担

  在陕西咸阳市的一些新农村“示范村”,农民们普遍为建造政府统一规划的新房而背上了债务。泾阳县兴隆镇兴隆“新村”的村民反映,他们每户建房花费5万~7万元,虽然政府采取“5+1”方式进行了补助,即每户补助5000元,每人补助1000元,但大部分农户还要靠借贷盖房。

  该市彬县情况类似。新民镇东坡村农民魏玉梅说,自己家进“新村”盖房共花5万多元,除积蓄外向亲戚朋友借了1万多元,向信用社贷款1万元,利息八厘四,每年利息要还1000元。小章镇小章村一组进“新村”盖房的农民有22户,没有借钱贷款的只有五六家。该镇一位农民说,自己进“新村”盖房花费8万多元,贷款1万多元,全家人以后都要勒紧裤带过日子了。虽然住上了新房,但家底空了,今后恐怕要“吃糠咽菜”。

  咸阳的农民已经吃不消,然而还不算最糟。《人民日报》曾报道,山东省某镇政府以建设新农村的名义,决定在中心村规划兴建东西宽64米、南北长1150米的“商业一条街”,强行对中心村南北大街东西两侧的140余户民房大拆大建。该镇政府不但没有对拆迁户进行妥善安置,还要将拆迁腾出的宅基地收回,再以每户2.6万元的价格对外出售,并要求购买宅基地的住户按照镇政府统一的标准,自己出资建造不低于两层的沿街楼房。这样一来,许多拆迁户只能靠借款、贷款买回自己的宅基地建房,老百姓不堪重负。

  凡此种种,多是当地官员一味求政绩、树形象,不听民声,不顾百姓死活所致,把许多惠民的好政策变成了负担,压在农民本已沉重的肩上。于是不少人感叹:“新房亮堂堂、里面空荡荡、债务压脊梁”。

  怪状四:暴力开道,强制拆迁

  去年以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碱滩村农房一直面临强拆。该村2006年被纳入拆迁改造范围,由于开发商沿用2001年和2002年的补偿办法,部分村民要求按照一比一原则进行回迁安置,双方始终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到2008年,开发商在地方政府的默许下,开始实施逼迁、强拆。

  当地一名村民反映,经常有人深更半夜往他家里扔石块,逼迫拆迁。去年10月至今,门窗玻璃被砸了5次,住在外屋因怕被砸,家人只好挪到黑黢黢的储藏室里住。同村的几户农房已于4月13日凌晨被强行拆除,屋内不少物品被压毁。

  由于对拆迁补偿难以达成一致,类似的暴力强拆还在不断上演,而且政府和开发商往往理由充分。曾有负责拆迁的官员向记者解释:第一,强拆都是经过法院、城建、公安等部门认可的,并不是想拆就拆;第二,不能因为少数人而影响施工进度,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在他们眼里,暴力拆迁既合法理,又合情理。然而,拆迁户显然有不同的声音,只可惜这声音往往被压在推土机下无法听到。

  强拆也要有堂皇的“说法”,最常用的就是“违章建筑”之类。去年2月,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红星村几乎每户都收到《违法建设责令拆除告知书》,政府要求村民5天内自行拆除民房,逾期则强制拆除。拆迁行动被村民称为“砍头”行动,所有3层楼以上的房屋都属“违法建筑”,因此有近半村民的房屋拿不到任何赔偿。本来农村房屋产权关系复杂,证照多有不全,如果拆迁不考虑这个实际,恐怕“违章建筑”还有许多。

【编辑:朱博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