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模式争议未了 专家称应正视中国处转型时期——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仇和模式争议未了 专家称应正视中国处转型时期
2009年06月26日 13: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评价仇和不应该从概念和价值观念入手,而应该正视中国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的现实”

  本刊记者/周政华 (发自云南昆明、北京)

  赞之者,称他为青天;批评者,指其为酷吏。

  自仇和1996年担任江苏沭阳县委书记以来,外界对他的评价就一直呈现严重两极分化。而关于仇和模式最为精辟的概括,莫过于他本人的自白:“用不民主推进民主,用人治来推进法治。”

  人治与不民主,法治与民主——这两组水火不容的理念,被仇和签上手段和目的的标签后,就成为他近20年的施政主轴,同时也构成了外界评论的争辩焦点。

  一向对仇和的“铁腕强权”持反对意见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姚洋,在2008年和2009年两度造访昆明之后,仍然表达了他对仇和模式的担忧。

  “他在昆明完全是蛮干。”姚洋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我送的那两本书,他要么没看,要么看了不赞同。”这两本书——《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和《国家的视角》拥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即政府违背民意的规划对于城市是一场灾难。

  2008年,姚洋获悉仇和调任昆明后,就表示“滇池可能要完蛋了”。之后,他应仇和之邀,访问昆明。对于滇池治污,姚洋对仇和推行的源头治理思路表示肯定。但对于仇和力推的政府招商和城中村重建,这位北大学者仍然坚决反对。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高恒研究员认为,不管仇和的动机和效果如何,他的言行本质上属于专制主义范畴。

  对于仇和模式的批评,更为根本的担心则在于,它对未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走向的影响。高恒认为,人治、专制、“民可使由之”的英雄史观,不应该成为执政党的思维,任何改革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依靠建立制度和长效机制解决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这是最优选择,也是我们体制变革的终极目标。

  一些着眼“国情特殊”、强调实用的观点,则对于仇和人治手段表示理解。

  被“仇和人格魅力打动”的新华社江苏分社副总编辑包永辉,在其作品《仇和:政道十年》一书的序言中就写到,希望读者从“转型中国的宿迁实验”角度解读仇和。包永辉认为,反对者往往忽略了仇和在党内民主层面的实验,从而忽略了他对转型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的价值。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湘林认为,评价仇和不应该从概念和价值观念入手,而应该正视中国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的现实。

  这个现实是,不可能等到一个地区的民主、法治条件完善成熟后再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政治家要干成点事,必须做“官场中的恶人”,必然要引起一些人的不满。

  徐湘林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相对于许多不作为的官员,仇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雷厉风行的作风值得肯定。但他同时认为,仇和在宿迁所采取的改革措施,照搬到昆明,可能会水土不服。“毕竟宿迁是个苏北小城,而昆明是省会”,徐湘林说,管理大城市就应该着眼于依靠现代行政体系和专业技术官员。

  当代中国研究所政治室博士李正华认为,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敢想敢干敢于负责的领导干部,需要勇于创新、勇于开拓的领导干部,但并不能因此为“仇和现象”大唱赞歌。因为,无论“仇和”们多么高明和富有远见卓识,一个人的智慧和多数人的智慧相比,总是有局限的,专制独断的办法作用是有限的。这样的教训很多。 ★

【编辑:吴歆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