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供电公司办公用地建住宅 经副县长批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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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孝感供电公司办公用地建住宅 经副县长批准
2009年07月10日 03:51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国家划拨用于建设“用电指挥中心”的土地上,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供电公司建起了72套高档住宅。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和当地国土部门认定此举违法,该公司则称经过了规划部门和县领导的批准。

  办公用地建住宅楼

  据国土资源督察武汉局调研处处长陈汉江介绍,去年该局接到举报,称云梦县供电公司在国家划拨的“公共基础设施土地”上建造了高档住宅楼。随后,该局责令孝感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证实举报属实。

  据调查,2006年6月,云梦县供电公司会同孝感市国土局,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电指挥中心建设用地”。同年12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经批准后,要严格按批准的用途用地”。2007年上半年,该公司以给职工建拆迁还建房为名,向云梦县发改局等部门申报获得了修建住宅楼的立项和施工手续。

  昨日,记者在云梦县获知,建设的3栋高层住宅楼已全部封顶,共72套,单套为四室两厅,面积约150平米,3处住宅楼占地近5000平米。

  副县长签字批准

  据陈汉江介绍,武汉局的督察意见是:对违法用地行为给予罚款,收回其违法所用土地。

  昨日,孝感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祁成刚表示,目前认定该公司违法用地近5000平米,已对该公司处以了近5万元罚款,正准备收回其违法所用土地。云梦县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供电公司曾在县城城关二小有3栋职工楼。因职工楼距离学校仅4米,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会多次提议拆除该楼。“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对该旧楼的住房职工进行还建安置,因为本次还建房办有土地使用通知书、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该公司在给记者的书面回复中称。

  该负责人称,建住宅楼是县里一位分管县长签字批准的,最后被处罚很冤。“我们调查发现,相关材料上确实有该县分管国土的副县长签字批准。”祁成刚证实。云梦县委一官员称,该副县长作为分管国土的领导签字批准,不是个人意见,批准建房是政府行为。

  - 追访

  违法使用地仍未被收回

  陈汉江表示,督察意见下达到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后,至今快半年了,仍未得到最终的处理答复。“我们只有督察的权利,还得靠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政府处理。”祁成刚称,罚款该公司已缴纳,对于收回违法使用的土地,当地政府正在操作中。

  “建起的房子政府已封起来了,必须等到土地问题处理完了再做进一步处理。”该县县委一名官员表示,要收回的土地在本月内将依法收回。

  “收回5000平米的地、罚款5万元,这对于供电公司这样的单位能算处罚吗?批准违法用地的政府官员是不是有责任呢?”多次向记者举报此事的知情人称,目前的处罚很难起到惩罚违法用地行为的目的。

  记者 褚朝新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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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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