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7·5"事件后 首批救助资金发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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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7·5"事件后 首批救助资金发放
2009年07月23日 2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 ↓小

  中新社乌鲁木齐七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陶拴科) 记者二十三日从乌鲁木齐商务局获悉,乌鲁木齐“七·五”事件首批财产损失救助资金款项开始发放。

  二十三日早晨,家住乌鲁木齐胜利路的回族妇女马玉梅,拿着相关手续,去领取政府补助的救助款项。

  马玉梅在乌鲁木齐商务局对记者说,她是在乌鲁木齐新疆大学附近的胜利路开饭馆的,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发生当天,她开的伊斯兰清真饭店被暴徒烧毁,损失惨重。她很感谢政府对她的帮助。

  据乌鲁木齐商务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受损商户达四百多家,二十三日前来办理领取救助资金的大概有一百家,其余的商户将会相继发放。一位王姓商户在领取救助资金时对记者说:“这次政府给我补助了一万多元,太感谢政府了,这么快就办理了,我们回去重新装修店面,恢复营业”。

【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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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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