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规范拆迁处罚裁量权 停水电驱赶最高罚5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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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规范拆迁处罚裁量权 停水电驱赶最高罚5万
2009年07月24日 09:53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快读

  河南省郑州市政府新近出台《关于修订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拆迁企业惯用的停水停电停气驱赶拆迁户的方法被视为违法,发现了就要罚5万元。

  该通知对无证拆迁、拆迁期内强拆、不按标准补偿安置等群众高度关注的违法拆迁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罚规定。包括无证拆迁的,要按拆迁房屋面积罚款;拆迁期内强行拆迁的,最高罚10万元;不足额发放补偿金可罚5万元。

  “过去,一提起拆迁,不少人就与野蛮、粗暴等字眼联系在一起。现在,政府对拆迁处罚有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对被拆迁人权益的保护……”7月23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一拆迁动员现场,镇党委书记海宪岭正在讲解郑州市政府新近出台的对违法拆迁行为所作的处罚规定。

  听着海宪岭的讲解,不少被拆迁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重复询问着周围的人:“停水停电驱赶拆迁户的方法不再用了?如果用了,要罚5万元?”

  当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拆迁办得到证实,新近出台的《关于修订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通知》,对无证拆迁、拆迁期内强拆、不按标准补偿安置等群众高度关注的违法拆迁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罚规定。其中,对在拆迁期内用停水停电停气的方法来“逼”拆迁户的行为,最高将受到5万元的罚款。

  “城市拆迁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就擅自组织拆迁的行为,新的处罚规定严厉了许多,处罚标准更细化。”郑州市政府拆迁办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根据规定,凡是已开始动员住户搬迁,经查处后停止,或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不仅要停止拆迁,还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罚款。如果违法发布拆迁公告并开始动员住户搬迁,经查处后停止,或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的,将按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罚款。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拆迁企业已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房屋已经开始拆除,或住户已经搬迁的,或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只要有上述中的一种情况,就按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罚款。”这位负责人说。

  在现实中,为了赶工程进度,一些地方会在拆迁期内强行组织拆迁,损害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在郑州,这种野蛮拆迁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制裁。

  按照规定,在约定或裁决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强行拆除被拆迁人未搬迁的房屋,经查处后,能够积极改正且未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罚款5万元;如果给拆迁户造成损失的,除了赔偿损失,还要罚款10万元。

  “在过去,有些拆迁单位为了早点拆迁完,在拆迁户没有搬走的情况下,用停水停电停气的方法来‘逼’拆迁户搬走,今后这种野蛮行为最高将受到5万元的罚款。”据郑州市政府拆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拆迁人对未搬迁的拆迁户、房屋承租人强行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的,经查处后,能够在限期内积极改正的,赔偿拆迁户的损失后再罚款3万元;如果在限期内不能及时改正的,责令其立即改正,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另外再罚款5万元。

  “能否按照约定标准补偿安置并足额发放补偿安置资金,是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现实生活中,有些拆迁单位为了多挣钱,就不足额发放补偿金。新制度明确规定,如果在限期内能够改正的,罚款1万元,如果在限期内不改正,将罚款5万元。”郑州市政府拆迁办有关负责人说。

  郑州市规定,未按批准的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拆迁房屋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责令改正并罚款3万元;拆迁房屋面积在5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的,罚款升至8万元;拆迁房屋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罚款升至10万元。

  据了解,郑州市政府在此次规定中,还对拆迁人骗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不按拆迁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实施拆迁、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等情况,也作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邓红阳)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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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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