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从下月起居住证将全面取代暂住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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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从下月起居住证将全面取代暂住证
2009年07月29日 15:38 来源:山西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8月1日起,在太原市范围内居住证将全面取代暂住证。今天,太原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设点咨询,向居住在太原的新太原人宣传《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咨询现场,记者见到了前来咨询办理居住证的赵先生。赵先生告诉记者,他2006年便从河北老家来太原打工,如今已在太原安定下来,但随身携带的暂住证总是有意无意地提醒他,自己是个“外人”。“如果有了居住证,以后我就不再是‘暂住’人口了。”他说,自己将在第一时间申领居住证。

  按照规定相关内容,今后外地来并居住人员,可持身份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并申领居住证。从8月1日起,居住证将全面取代过去的暂住证。但群众手中的暂住证如未到期,仍可继续使用。按照有效期限,居住证分为半年、一年、三年和五年。警方承诺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不收费,但因居住证丢失、损毁需要补领时需缴纳补领费用。

  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与过去的暂住证相比,居住证这一称谓更人性化,持证人员也可以享受更多与太原市民同等的待遇。他举例说,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子女申请在太原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同时,还可以按照太原市有关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等。

  连续五年在太原办理并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符合相关规定便可落户的规定,同样成为今天咨询的重点。对此民警介绍,连续持有居住证五年的居民如果想落户太原,还需至少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中的一个:在太原辖区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房并实际居住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太原参加工作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在太原五年内纳税3万元以上,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本人和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农民工;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记者 杨晶 实习生 贾清皓)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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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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