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特事特办”不应成利益受损者唯一的冀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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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特事特办”不应成利益受损者唯一的冀望
2009年07月30日 10:26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下,河南新密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终于有了积极结果。卫生部为此事派出专家督导组,郑州市多个部门展开联合调查,张海超终于被正式确诊为尘肺病,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河南新密卫生局、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得到了追究。

  在公众对“开胸验肺”的极端无助和无奈迸发出强烈愤怒和伤感后,这样的结果或许令人欣慰,但很难让人感觉轻松。就在“开胸验肺”获得进展的同时,我们还看到了这样的新闻:《潇湘晨报》7月29日报道,耒阳上百名赴深务工的风钻工人疑患尘肺病,可深圳方面在随后的一次协调会中通报称目前能认定劳动关系的风钻民工不到10%;《新京报》7月26日报道,云南水富县30多人在政府组织的体检中查出患有尘肺病,但由于没有用工合同、工作记录,更没有入职体检,事发后他们工作过的石英砂厂全部关闭,索赔困难。

  尘肺,只是我国法定的10大类职业病中的一类,以上列举的新闻也还仅仅是最近的新闻。很明显,当前职业病防治的困境是一个整体的维权困境,例如张海超事件中,职业病防治所在职业病鉴定上的垄断地位,职业病诊断需用人单位开具证明等,均不合情理,另外还有企业不依法行事、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现场缺乏监管、体检率低、举证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我们显然不能因为“开胸验肺”事件得到了补救和解决就对当前职业病防治的现实抱以乐观,认为这种以极端维权——媒体介入——惊动高层的机制,能够使所有在职业病维权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由此脱离种种无助和无奈。

  从根本上说,“开胸验肺”事件的补救和解决,并非是在正常的法制框架和维权机制中得以完成,每一个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个人都无法去指望由中央派出督导组,地方成立联合调查组来保护自己。从舆论本身而言,它对同一类事件的关注也不可能永远保持同样的热度,那些没有“开胸验肺”的工人,又从哪里发出声音?只能以更加极端、更加惊人的方式来吸引媒体和社会的视线,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悲惨和残忍的深渊?

  由此而言,张海超和与他一样遭受职业病侵害的劳动者,与其说是遭遇了某一个部门设置和具体规定上的“死循环”,不如说是劳动者的权利保护上受到了冷落。职业病患者难以维权,不单是病情鉴定和确诊困难造成的梗阻,而是从预防、鉴定到索赔各个环节保护机制失效而形成的链条。

  我们已经看到了《劳动法》、《工伤保护条例》、《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正在加强,但在现有的事实面前,我们依然很难证明目前的努力能够阻止问题接二连三的出现,也难言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已经彻底改变了资方强大,劳方隐忍的社会惯有状态。毫无疑问,改变修补相关的法律漏洞,修正司法系统和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改变法律执行力差、劳动者的组织性和谈判能力薄弱的状态,将劳工权利落在实处,“特事特办”、督导组和联合调查组等非常态机制才不再是利益受损者和社会公众唯一的冀望。(李琼)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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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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