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县乡计生服务机构基本技术服务不得收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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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生委:县乡计生服务机构基本技术服务不得收费
2009年07月30日 15:46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7月29日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会上指出,要利用5到10年时间,把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成为当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优质资源,成为群众接受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首选单位。

  “县乡人口计生服务机构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阵地和主要力量。”李斌说,要确保服务机构队伍的稳定,同时要加快改革步伐、建立新的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推进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到2010年,我国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职业化建设体系初步形成。县乡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到2015年,县乡要普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县乡服务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应全部取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指导意见明确,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坚持公益性质,要强化政府责任和财政投入,提供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的,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开展其他服务项目的,要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许可。

  指导意见要求,要拓展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领域和内容,切实承担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8项职能。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以家庭为中心,开展有针对性的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老年预防保健等综合服务。(耿兴敏)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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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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