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长:醉酒驾驶一律处15天拘留——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浙江省公安厅长:醉酒驾驶一律处15天拘留
2009年08月07日 17:41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浙江省将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对于酒醉驾车的一律处15天拘留,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表示,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要让驾驶员“谈酒色变”。

  8月4日晚,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黑色保时捷凯宴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芳芳撞死。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浙江省因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中共死亡120人,受伤370人,其中全省3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中,有7起是酒后驾驶引发的。为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保持路面严管严控态势。

  王辉忠表示,通过严格的管理,保护交通参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最大的以人为本。他要求公安机关对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普遍性的交通隐患进行根本性治理。要对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要往处罚上限靠,下狠心进行治理。特别是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定要查到驾驶人“谈酒色变”。

  据了解,这次实施的5条常态严管措施,一是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二是依法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三是依法从严查处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接受处理的机动车。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当事人经告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经查获,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处罚后予以放行。四是建立对辖区客运企业车辆的定期巡检制度。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对辖区客运企业所属营运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并上门督促其及时处理。落实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公布制度,定期在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并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整顿。五是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库。有超速行驶50%以上、5次(含)以上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公路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闯红灯、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将机动车及驾驶人列入“重点监控车辆(驾驶人)”数据库进行重点监管。(记者方列)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