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社保立法应强化“危机意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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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社保立法应强化“危机意识”
2009年08月10日 16:24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万众瞩目的原定于8月三审的《社会保险法》将推迟到明年。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延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经济形势不明朗,避免给企业加重负担。而延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分歧太大,尤其是在一些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难以达成共识。(8月9日《重庆晚报》)

  从报道来看,争论焦点包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争议、享受养老金的条件、待遇支付、费率等细节上分歧较大——这几乎涵盖了社保法的方方面面,面临区域利益、部门利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各种利益盘根错节的纠葛,推进困难重重在所难免。

  然而,有哪一次立法尤其是涉及社会各阶层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不是面临各种利益干扰,不是要于荆棘重重中不断突围?综观近年来引起重大关注的立法:物权法、反垄断法……无不经历“十年磨一剑”的时代磨砺,这似乎暗示着社保法立法也将遭遇同样的漫长打磨?然而,如果不强化”危机意识“,不加快立法进程,社保法立法就可能面临“为危机所抛弃”的重大威胁。

  这并非危言耸听。我们应该去认真思考:广大民众究竟处在中国经济社会价值分工链条上的哪个环节?中国过往累积的繁荣与财富,以及未来的发展根基在哪里?民众“老有所养”的基本诉求又如何得以实现?

  ——在我国历史上,社会基本秩序的崩溃都与底层民众丧失基本生存保障有关。在现代流动化、信息化语境下,失去生活保障的群体更易成为社会危机的发酵剂。也就是说,只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人们的后顾之忧或者生活风险才能得以化解,人们对未来的安全预期才能得以确立。尤其是对于当前的经济困难而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显然就是抵御经济寒冬的防寒服。反之,不抓住中国产业格局梯度调整、二次分配机制重新调整的契机,主动实现社会保障机制的调整升级,那么,数量巨大的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及私营从业者,有可能被牢牢固化在社会保障体系的最末端, 出现权利保障边缘化。

  ——现行社保制度中的“个人账户”部分是“储备积累”。如果个人账户中记录的数字确有资金支持,那么,这个部分实现人到哪里、账户跟到哪里的社保转移流动性自然无忧。但众所周知,现在个人账户属于“空账”,如果不加大个人账户做实力度,累积的历史欠账将让社保全国统筹永无成功之日。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与私营企业职工、农民工之间的社保缴纳差异日渐拉大,恰如一场此消彼长的权利竞争,如果再不加以调整,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使弱势群体被远远抛离在强势群体之后,不仅造成新一轮社会不平等,并且加剧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等诸多不和谐问题。

  ——作为经济社会的核心载体,劳资关系相对均衡才能确保市场良性发展。如果过度考虑企业利益而漠视员工权益,某些部门动辄以狭隘的“保经济增长、保饭碗”来剥夺员工基本的社保保障,企业就会陷入将社保义务偷工减料作为利润红利的发展惰性,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产业落后、裁员失业、社保缺口等经济社会问题将变得更加紧迫, 也难以保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公平公正的社会理念落实。

  当我们这样审视和反思时,方可刷新对于社保法立法的宏观认知,方可认识社保法立法对中国未来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选择的深层次逻辑,方可感受到社会保障机制调整时时机、以及民众基本权利维系这一我们当前最核心的任务,对于整个社会的现实意义与长远价值。

  因此,社保法的立法者应谨记身负政府重托与全民期望,牢记“时不我待、莫被危机所抛弃”的风险,从而唤起更大的危机感去加快立法进程步伐,焕发更强的责任感,去扫清社会保障机制转型过程中的各种障碍。

  毕舸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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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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