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裁判文书出现错字、漏字、赘字;开庭不遵守法庭规则,使用言语不规范;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烦”,漠视当事人及其诉讼权利等此类行为,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展的司法检查和作风纪律大检查中将重点予以查处。福建高院旨在通过开展大检查活动,瞄准学风不正、会风不严、庭审作风不规范等12种行为,动真格、出重拳,抓整改,确保以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公信的业绩和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据了解,此次活动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在前两个阶段,福建高院要求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结合十二个方面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与此同时,福建高院将通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抽查去年以来被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再审案件以及当事人多次申诉、重复上访等部分案件,检查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以及福建法院“七条禁令”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作者: 记者 何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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