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创新促进条例》9月起施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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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科技创新促进条例》9月起施行
2009年08月21日 21: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8月21日电(郭虹 胡虹)记者21日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市将于9月1日实施《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作为全国首个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的省市,重庆颁布的《条例》为促进该市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科技化开创了多个首例。

  据介绍,为能更好的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在地方政府权力范围内对财政、税收、金融的政策进行了拓展,其中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固化新产品扶持政策、鼓励从事科技成果转化、鼓励设立科技创新融资担保机构、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力度等政策均属全国省市地方性科技立法的首创。

  记者注意到,为鼓励科技人员大胆创新,《条例》中的要求对有原因的科研失败给予理解、宽容和保护。科技人员在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财政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时,原始记录能够证明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可以按相关程序给予项目结题。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童小平今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提高重庆经济发展质量、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加快长江上游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健全科技创新机制、提高当地科技创新能力。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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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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