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8月24日电 (肖新民)8月24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为切实提高全民自我防范意识及抵御不法侵害和意外伤害的能力,湖北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治安系统开展群众性自防警示教育活动。
自防警示教育活动的主要对象和范围是:城乡居民,中小学生,暂住人口,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相对密集的商业门点、小作坊、小加工点,种植、养殖产业户等等。其主要内容是:防盗、防抢、防骗、防拐等避免不法侵害的基本常识和方法;防火灾、防交通、防爆炸、防中毒等避免治安灾害事故的基本常识和方法;防电击、防溺水、防坠落、防拥堵踩踏等避免人身意外伤害的基本常识和方法;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及流动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及黄、赌、毒等不法行为等。
湖北省治安系统将重点做好防范警示内容的征集编撰工作,广泛发动基层一线民警特别是派出所民警和社会各界群众,从带有普遍性和多发性的案事件、易受侵害的重点人群以及重点季节、时段和重点单位、部位入手,揭示案事件发生的规律特点、违法犯罪的手法和伎俩,为群众答疑解惑,提示防范要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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