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民“每月3元养老金”并不“雷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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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农民“每月3元养老金”并不“雷人”
2009年08月26日 05:0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海南文昌“每月3元养老金”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黑色幽默”。何况,“老农保”的缴费早已停止,因此可以分开计算,到领取时一并加入就行了。

  海南省文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发给余亚英一张通知书,上面写着:“您于1998年7月在我局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从2007年9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月标准 ¥3.0元”。(8月25日《潇相晨报》)不少网友称这则新闻很“雷人”。笔者作为过来人,熟知当时的内幕,并不以为然。

  我们看待过去的事情,必须要顾及当时的历史条件。虽然这段“历史”并不长,只有短短的十年。但是在这“两三年就是一代人”的今天,也已经足足有“三代”的隔阂。所以,海南文昌“每月3元养老金”这件不少人认为很“雷”的事,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黑色幽默”。

  上世纪80年代末,当计划生育正在中国大力执行时,国内一部分专家学者已经在讨论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前景了。他们提出了一个政策思路,即“必须以计划养老(养老保障)与计划生育相配套”。不然,若干年后,中国会受到“银发浪潮”的无情冲击。

  到上世纪90年代初,在山西左云和北京大兴出现了早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并开始了相关的社会实验。到1992年,便有了由民政部负责实施的“老农保”。当时的制度设计,是在国家财政一年只有几千个亿的背景下进行的,加上当时愈演愈烈的“下岗失业”浪潮,政府的注意力都聚焦在那里。因此,“老农保”主要是靠农民个人及其子女和集体经济来支付保险费。

  “老农保”推行了大概有4年到5年,但这项制度实施的轨迹很诡异,除了北京、上海,在富裕地区常常不被接受,而在一些中等和贫困地区却“推开了”,这可能是民政部以往与中等、贫困地区打交道较多,工作比较有基础的缘故。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诸如强迫收费、搭车收费(直接扣卖粮款)等不良现象。1997到1998年间,国务院下发文件,宣布“老农保”暂停,这一停就是10年之久。直到2008年北京市全面推行以政府财政、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三方筹资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前不久,“新农保”方案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区)进行试点。

  从报道中提供的信息看,余亚英是1998年参保的,而“老农保”几乎就在同一时间段内被“暂停”了。可以推测,余亚英缴费的时间应该很短,总的缴费记录也不会很多。这10年中,“老农保”基金存在银行里,利息很低,不贬值就不错了。2007年余亚英开始领取养老金,但因其储备积累的资金并不多,所以领取的金额也少得“雷人”,这也是情理中的事。

  “3元钱”现在看起来很少,但10年以前也许并非如此,尤其是在农村。

  因此,“每月3元养老金”表现的只是代沟而已,不必在意的。有人可能会问:这每月三元钱如何“养老”?其实问题并不复杂,“新农保”是从现在开始实施的一项新制度,农民按新规定参保,也按新规定拿养老金。“老农保”的缴费早已停止,因此可以分开计算,到领取时一并加入就行了。譬如按北京的政策,老年农民每月可从财政领取基础养老金280元,那么加上3元,就成了283元。

  □唐钧(学者)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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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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