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规定:引发群体性事件建筑企业将被监管——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北京出台规定:引发群体性事件建筑企业将被监管
2009年08月26日 16:31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下月起,引发群体性或突发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建筑业企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建委或专业管理部门将启动动态核查。昨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

  按照暂行办法,将被动态监管的建筑企业还包括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平台积分达到20分的;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以及成立后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建筑企业。

  据了解,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包括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和市场行为核查,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还要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重点核查;建筑业企业成立3年来未承揽工程的,还要核查其有职称人员的专业、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记者刘扬)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