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环保局原正副局长双双受贿被判刑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浙江海宁环保局原正副局长双双受贿被判刑
2009年08月31日 12:41 来源:正义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浙江省海宁市环保局原局长孟建良、原副局长竺伟益受贿案在海宁市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孟建良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六万元;判处竺伟益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时任海宁市环保局局长的孟建良及环保局副局长竺伟益以投资为名,各将10万元交给海宁某制革公司老板吴某。2005年春节前至2009年春节前,在该公司未实际产生效益的情况下,孟、竺两人先后5次以投资分红名义各收取38万元。此外,孟建良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现金、有价赠券等9万余元。(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马屹)

【编辑:吴博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