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法规处原处长受贿20万二审被判10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海南省财政厅法规处原处长受贿20万二审被判10年
2009年09月03日 16:44 来源:海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海南)省财政厅法规处原处长陈立华,日前被法院二审以受贿20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研究生毕业的陈立华年富力强,但他却不珍惜这大好前程,最终裁在贪念的泥沼里。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陈立华在任海南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海南省处置积压普通住宅专项资金工作期间,先后多次收受3个单位的贿赂款20余万元。

  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立华有期徒刑10年,20余万元赃款上缴国库。宣判后,陈立华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调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刚)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