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国务院会议决定,到2010年1月1日将对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然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未出具体细则,绩效工资如同雾里看花,人保部相关工作人员称,具体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目前不便透露具体细节。
我对人保部官员这一约等于没有回答的回应甚感不解,还有三个多月就要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了,怎么至今还“不便透露”?难道要“紧锣密鼓”到这项工资改革方案正式亮相的时候,才让公众知道具体的 “绩效路径”?
有前车可鉴,我建议人保部这次不妨作 “公开立策”的表率。因为这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是一项几乎关系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实现劳资分配合理、公开、公平的系统工程的一部分,与政府形象和民生福祉紧密相关。从某种意义说,只能成功,失败不起。
人保部部长尹蔚民在此前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称,实行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公共医疗单位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这说明,两部门的方案已成“铁板烧”,没有松动余地。我身边的不少老师和医生朋友都称自己有好建议,但这些或许有用的建议却未能成为政策拟制者的好原料。制定政策者似乎秉承着“小范围研判”的既定原则,一直在充分吸纳民谏的制度安排上举棋不定,使这些真正了解一线实情的老师和医生,仿佛置身于意见收集圈之外,而只能接受“被绩效”。
没有一项政策是完美的,尤其是这种涉及各方利益的改革。因此,这就更加需要程序正义,在政策出台前最大程度地征求民意,起码公布政策制定的步骤和反映意见的渠道。否则,方案出台后,难免在一定程度上与民意水土不服,到时候,谁又将为今后 “修补改革”的高昂成本埋单!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迈向成功之阶,须正视公民劳资分配公平的这道核心命题。只有充分调动公众的参与热情,让各方利益在公开的意见平台上去大胆博弈,才能充分暴露出劳资分配问题,真正起到改革的成果。(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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