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3500万受贿305万贪污120万
山西省检察院侦查终结的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挪用公款、受贿、贪污一案,近日已由阳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2001年至2005年,被告人孙廷容利用担任山西省水电公司经理、山西省水利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50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从中牟利59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05万余元;侵吞公款120万元。孙廷容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贪污罪,应数罪并罚。阳泉市中级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通讯员马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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