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委书记:凡有舆论监督必须5日内公开回应——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防城港市委书记:凡有舆论监督必须5日内公开回应
2009年11月03日 17: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宁11月3日电 中共广西防城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禤沛钧本月1日对该市官员强调,今后凡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无论涉及到哪个地方哪个部门,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在媒体上公开作出回应。

  禤沛钧对舆论监督问题一向高度重视。据防城港日报报道,今年6月末,他曾召开专门会议,就如何发挥各级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作用问题提出要求;此外,他还多次约谈该市主管领导并作出相关批示。

  在本月1日召开的防城港市固定资产投资攻坚60天冲刺100亿动员大会上,禤沛钧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级媒体和社会舆论的重要监督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投资与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禤沛钧在当天的大会上要求该市各地各部门,除涉及国家安全、机要和保密工作以外,都必须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凡监督中反映的问题,无论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在媒体上公开作出回应。逾期不回应的,由绩效部门公开通报并限期改正。纪委、组织部门要把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作为问责线索予以严查,该扣分的要扣分,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禤沛钧同时要求,所有宣传舆论部门要紧密配合,全面跟进100亿项目的推进情况,大力宣传报道攻坚过程中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大胆揭露和鞭挞影响项目投资的突出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同时,注意把防城港市攻坚情况往上级媒体报送,征得更大支持。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