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规定:主动上缴假币将获奖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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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河源规定:主动上缴假币将获奖励
2009年11月08日 04:20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获悉,河源市民凡在20日前自动向当地公安机关上缴假币、提供假币线索的,警方一律给予奖励,其中提供线索和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假币生产窝点的市民,最高奖励30万元。

  另外警方强调,若非法持有、使用假币不投案自首,又不主动缴纳假币的,一经查获,依法从严处罚。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李燕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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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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