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可获就业补助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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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可获就业补助
2009年11月17日 15:06 来源:燕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16日开始,各类在2009年新增岗位中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均可向企业所在地(失业保险征缴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新增就业补助。记者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昨日共有5家企业进行了申请。

  据了解,企业申请新增就业补助资金需提供以下资料:《新增就业补助审核认定表》;《新增岗位招用人员花名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新增人员招录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及明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加盖印章)。表格可到石家庄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sjzld.gov.cn)下载。办理期限截止到2009年底;审核时间从现在到11月30日,审核部门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1号楼614房间)。(记者 赵晓华 实习生 刘许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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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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