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官,却在原被告之间周旋调解;没有报酬,有时还要搭上请客费。近日,随着本市各法院推出诉讼调解举措,一个新的志愿者群体——调解志愿者出现。记者发现,法院所邀请的调解员,大多来自行业协会。
谁能做调解志愿者
法院看中行业协会
“新型民事纠纷越来越多,依靠专业行业协会调解是一种趋势。”石景山法院专门审理医疗和保险纠纷的吴海涛法官如此预测。此类民事纠纷目前体现在医疗、交通、保险、劳动、物业等方面。“这些纠纷往往牵涉较强的专业性知识,而法律调解主要体现公平正义,不具备专业性调解能力。”吴法官认为,行业协会作为本行业权威机构,更容易以“专家”身份说服当事各方。
吴法官分析说,行业协会除了直接调解外,还具备隐性“调解”能力。“例如医患纠纷,个人缺乏医学知识,在诉讼中往往申请多次医学或司法鉴定,一个案子要1年多才能结案。如果诉前有医疗学会在调解过程中为个人解释清楚医院医疗过错等,即使最终进入审判程序,个人也不会纠缠于各种鉴定,法院可以直接适用法律审判,尽快结案,减轻当事人诉累。”
据了解,目前本市各个法院在调解时大多选择了行业协会,如市高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石景山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合作等。
掏腰包请原被告喝咖啡
调解员参与热情难持久
从2007年就开始和海淀法院合作参与调解工作的赵平川,是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会员北京格林威尔公司的法务经理。
赵平川介绍,她主要调解商事纠纷,法院有她个人背景资料供当事人选择,如果当事双方认为她和双方均没有利害关系,又有威信,就会通过法官联系她进行调解。“我们不仅给当事双方调解个案,还会介绍生意经,有的知名企业老总还会送自己的著作,调解形式非常多样,因此成功率很高。”赵平川已经成功调解了四五十个案子,其中不乏标的达400多万元的大案,可是,在收获参与公益的快乐之余,她对行业协会调解还有许多困惑。
首先,没有政府牵头,仅凭法院和协会合作,调解机制没有保障。“我们调解一个案子,要自掏腰包请双方喝咖啡,还要耽误自己公司的事情,这些经费、支出如何保障?”赵平川认为,现在大多数调解员都像她一样,只靠热情支撑,难以维持。
其次,没有正规组织,缺乏管理与监管。“志愿者都有统一组织,但同样是志愿性质的调解像一盘散沙,法院或协会各搞各的。”赵平川分析说,如果能把各行业调解统一起来,也许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调解志愿者来自行业
如何保证调解公正性
在采访中,赵平川还提出一个问题:没有统一组织,就缺乏监管,调解员有可能收取回扣暗箱操作,丧失了调解的公正性。
调解的公正性也是诉讼当事人最关心的事。并不看好行业协会调解的北京市正大律师事务所刘小力律师认为,遇到行业单位与其他人的纠纷时,“行业协会天然具有维护行业内部利益的职责,加之协会与行业内部单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指望行业协会完全公平的调解,可能性不大”。
赵平川则建议健全调解员选拔制度。她建议各企事业单位可以向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这样一旦专家有问题,单位名誉也会受损,能保障专家能力和调解质量。赵平川还提出,把调解员的调解工作和信用记录挂钩,保证调解的公正性。
据了解,本市各法院在借助行业调解志愿者的同时,也在摸索其他的调解群体,如市一中院与市律协合作,邀请当事各方律师进行调解,海淀法院与司法所联合调解民间治安纠纷,扩大调解志愿者的范围以保证调解的公正有效。
相关链接
部分法院“联动”调解情况
市高级法院: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本市法院受理的涉及互联网纠纷案件。
市一中院:与市律协合作,邀请当事各方律师进行调解。
西城法院:与西城区消费者协会打造“消费争议调处快速通道”。
海淀法院:联合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调解商事纠纷;与司法所联合调解民间治安纠纷。
石景山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合作,调解保险纠纷。
东城法院:邀请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保险合同纠纷。(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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