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公共项目要先与公众达成共识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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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公共项目要先与公众达成共识
2009年11月23日 16:15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1月22日,广州市政府召开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情况新闻通报会。番禺区政府明确表示,将依法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环评不通过,绝不动工建设。同时,与会官员亦强调,广州将面临垃圾围城的巨大危机,垃圾发电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广州和番禺的实际,“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坚定不移”。

  与其说这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将要建立在番禺区大石镇会江村地界上,不如说它最终必须建立在官方与公众的共识之上。建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仅有官方的“坚定不移”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拥有足够的民意基础。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征求公众意见,与公众达成共识,这原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政府决策必须信守的原则之一。就发电厂建设的具体法律程序而言,在规划和环境评估环节经过公众的表决,亦是不可或缺的程序要件。

  事实上,在此之前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经历了一番激烈争论。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以及包括专家在内的一些社会人士,对垃圾焚烧发电的安全性提出质疑,认为垃圾焚烧的处理方式在发达国家已是日暮西山,其产生的二英将给周围环境带来严重污染。与此种看法针锋相对,政府方面认为垃圾焚烧在国外只存在技术改造升级,不存在大量关闭放弃的问题,而且在可控制的高温和烟气处理下,二英的排放量微乎其微,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政府的意见未必没道理,但仍必须摆事实、讲道理,让公众信服这些道理。

  目前的巨大分歧,老实说,与项目筹备以来透明度欠缺、吸纳民意不够有很大关系。项目选址在2006年已经初步确定,但是直到日前争论逐渐白热化,政府方面与利益相关的民众之间并未形成真正有效的交流与沟通。即便番禺本地的人大代表通过当地媒体称赞该项目为“民心工程”,他们也承认与项目所在地公众没有太多接触。一方面是政府“坚定不移”想要推进项目的焦灼,一方面却是被冷落的公众显而易见的不信任。信任缺失,何来共识?

  解决之道无非是公共博弈,在一个充分交流的平台上,试图说服对方,同时也冷静地吸纳对方合理的主张,这正是生成共识的过程。垃圾焚烧发电到底是不是已被淘汰,二英到底能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资讯如此通达的今天,这些问题绝非无解之谜。拿出真正科学的理论,摆出真正有效的证据,所有疑惑自然能够水落石出。进而,现有的选址是否最佳所在,广州垃圾围城的难题如何解决,讨论越充分,答案便会越明晰。从这个意义上说,争论并非坏事,它是形成共识的前奏和基础。关于垃圾焚烧的讨论,既是公众维护权利的手段,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周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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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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