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将优先执行交通肇事赔偿等民生案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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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法院将优先执行交通肇事赔偿等民生案件
2009年11月26日 16:13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5日,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高法院长张文显所作的《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报告》中称,今年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9人,全部做出严肃公开处理,撤销审判职务,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并在全省法院进行了公开通报。此外,200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拘留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5808人,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8人,判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物品罪18人。

  据介绍,自2005年以来,吉林全省法院共执结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特困群体的案件4495件,执结标的总额6.3亿元。为进一步加强对民生案件的执行,我省法院决定今后将对交通肇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报酬、赡养抚养、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权和林权纠纷等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案件坚持优先执行。 (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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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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