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7省市联手整治岁末年初交通违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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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7省市联手整治岁末年初交通违法
2009年12月08日 18: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昌12月8日电(段长征 马裕淇)记者8日从江西省交警总队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为全力打好岁末年初交通事故预防攻坚战,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华东七省市交警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据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处处长熊义津介绍,此次行动是公安部交管局部署的华东七省市(浙江、江苏、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江西)交警部门联合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

  熊义津称,此次区域行动重点整治线路和交通违法行为是: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其他道路。整治的重点为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以及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间,七省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联手组织开展4次统一行动,分别是12月8日、12月13日、12月18日、12月25日的零时至24时。

  据了解,为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江西省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交警部门,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警车和装备摆到路面上,加强对客车、小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等5类重点车辆的监管,加强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同时,要求各交警部门设置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24小时不间断严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载客情况,重点查处营运客运车辆的违法超员行为。对本地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24小时内通报其所属的客运企业,督促整改;属异地客运企业驾驶人的,在24小时内转递车籍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作出相应处理;对发生两次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的企业,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法人予以处罚。

  此外,江西省各交警部门还将加强与邻近省(市)相关交警支队、大队之间的勤务衔接与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形成全警作战的格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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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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