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执法大纲》出台 民警执法将录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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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安局执法大纲》出台 民警执法将录像
2009年12月26日 03:5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后市民报警,如果民警仅仅说“事情不够立案”,那么他就违反了“执法大纲”,必须讲清楚不予立案的理由。

  昨日,《北京市公安局执法大纲》出台,今后民警执法时,都要严格遵守这部近百万字的大纲所要求的规范。此外,明年警方还要出台《现场执法纪实》,要求民警出警时一定要有现场执法录像、录音。

  考核达到标准后方可上岗

  昨日,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为全市18个区县公安分局的局长颁发了该大纲。对于这部大纲,民警学习后要予以考核。明年上半年之前,全市所有民警都要完成大纲内容的学习和考核,达到标准方可上岗。

  据市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刘占川介绍,市公安局从2002年开始,进行了为期3年的全面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基本形成了以413项执法规范性文件为主干的首都公安执法规范体系。今年年初,全局抽调120余名业务骨干,以该体系为基础,经过反复梳理整合、增删修订、征求意见,历时近一年编写完成了这部大纲。

  大纲包括26章、240多节、近百万字,囊括治安、刑侦、消防执法工作中的360项执法行为、4400个执法基本环节以及900项执法流程的操作规范,这部大纲是在全国公安系统内率先出台的。

  不予立案必须说明理由

  以往市民遇到一些轻微的损害,报警时民警往往会说“你这个情况不够立案标准”,或来上一句“找别的地方处理吧,不归我们管。”报案人想让民警详细解释一下却不可能。执法大纲出台后,民警必须要严格按照规范用语向市民解释清楚,确实不够立案标准的要讲清楚不予立案的理由,讲清应该去找哪个部门解决、如何解决。“大纲就是要规范民警在执法时的基本接警流程行为,包括执法程序、执法环节、执法权限等。”市公安局一名民警说。

  刘占川表示,随着执法大纲投入使用,明年民警在执法时还要遵守《现场执法纪实》。接到报警前往现场处置时,一定要携带录像、录音设备。一旦在执法中遇到问题,如市民投诉举报等,依据这些留存资料,警方督察部门便于调查取证,从各个方面监督民警执法,防范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发生,从语言、行为等对所有民警提出严格要求。(记者田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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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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