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尽快取消城乡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和起付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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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将尽快取消城乡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和起付线
2010年01月07日 1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7日电 2010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暨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今日在湖南长沙召开,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指出,2010年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三个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城乡医疗救助要尽快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扩大救助范围,简化救助手续。

  李学举表示要着重从四个方面抓好抓实: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力度。要完善低保标准动态管理机制,科学确定、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要强化分类施保措施,增加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困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进一步落实应保尽保,优化程序,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加快建设全国联网的低保信息系统,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城乡医疗救助要尽快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扩大救助范围,简化救助手续。要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政府投入,拓宽资金渠道。要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水平。要推动建立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完善救灾补助项目和救灾补助标准;落实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规范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健全救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作用;继续推进减灾宣传和社区减灾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救助;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立覆盖全国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探索建立救灾保险制度。

  三、进一步落实和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要落实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加快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进度,全面推行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着力解决复退军人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各类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和军供站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

  四、进一步提高以孤老、孤儿和孤残为重点的特殊群体福利水平。要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尽快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县级财政预算,按标确保;供养资金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和康复、技能培训、成年后就业工作,规范家庭寄养,推进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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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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