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春节放炮宜未雨绸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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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春节放炮宜未雨绸缪
2010年01月08日 14:26 来源:太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元旦过去,春节已经不远了。爆竹声中辞旧岁,是中华民族欢度春节的传统习惯,应该受到尊重,但需要注意的是,每年春节期间,总会发生多起鞭炮伤人事故。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尊重群众的传统习惯,又要强化管理。

  2009年春节到元宵节,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仅省眼科医院收到的患者就有75人;因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多达数十起。

  太原市本来就污染严重,春节期间炮声不断,污染程度骤然加剧,原本美好的假日变成了人为污染最突出的时段,整个城市烟雾弥漫,纸屑残片飞舞,噪声扰人,严重危害人体,糟蹋城市。

  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保障国家、集体、居民的财产安全和公民的人身安全,这是政府的职责,绝对不能懈怠。建议市政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责成有关部门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要有严格的地点和时间限制,并预先通过各种媒体宣传。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有电线、高压线和易燃易爆场所严禁放炮;大街马路是公众行走和行车的特定区域,不准放炮;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和生产厂家要进行严格审查检验;春节放假期满上班之日,不准继续放炮,应立即投入工作;为保证这些措施的落实,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鉴于烟花爆竹本身就是易燃易爆危险品,有必要通过科学研究,使它走向无害化,既渲染气氛,又无伤害、无污染。贾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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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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