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管理摊贩不可缺失“消极的美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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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管理摊贩不可缺失“消极的美德”
2010年01月21日 17:01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9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年终总结暨部署大会召开。广州市城管委在会上提出 “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的计划,但遭到了该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的“泼冷水”,他指出,这“绝对是一种不公平、不负责任的行为。”苏泽群建议可以引导这些乱摆卖摊贩到市场、商场这些公开招租的地方去,实实在在地做生意、做经营。(1月20日《广州日报》)

  不可否认,就像“夜不闭户”一样,没有“乱摆卖的摊贩”也是不少城市管理者所梦想的乌托邦场景之一。具体就广州而言,城管与小摊贩矛盾频发,已远远高于国内不少城市。更重要的,作为大都市的广州,今年还将举办亚运会,市容整治工作任务与期限都非常紧迫,“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也许并不能很快奏效。由此理解,苏泽群副市长的“泼冷水”似有一定的道理。

  但若仔细推敲,苏泽群副市长反对小摊贩的理由,却又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大都市并不一定就是排斥摆卖摊贩与乞讨者的,即便在纽约与伦敦这样的国际大都市也不例外。苏泽群还建议可以引导乱摆卖摊贩到市场、商场这些公开招租的地方去,问题是,他们具备支付市场或商场租金的能力吗?

  摆摊、乞讨、流浪,更多是一种弱者的生存方式,即便看起来不体面、不文明,却也是一种生存的权利。因为,街道、人行道和公园等场所都属于“传统公共讲坛”,除非“出于令人信服的政府利益之需要”,这样场所内人们的“正常行为”,应该是高度开放的、包容的,而不是封闭的、限制的。不体面、不文明不是城市管理者轻易剥夺摊贩摆摊权的理由,更不是用一种不可行的替代方式,来变相剥夺摆摊权的理由。

  城市摊贩管理,不可缺失一种“消极的美德”。因为追溯乱摆摊、乞讨、流浪这些现象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与制度发轫缘由。乱摆卖摊贩会成为摊贩,往往是因为自身体能、知识与经验等弱势,减少了他们获得其他类型工作的机会,是因为社会保障体系并不能让其可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这些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也是城市管理者必须直面的一部分。

  在一个开放的、宽容的、法治的城市里,小摊贩的摆卖行为只应规范,而不应被“驱赶”甚至“误导”。为了达到一个管理目标,为了展现一个短时期内的市容整洁,就反对对城市摊贩的渐进式管理,就建议限制、或者用不切实际的方式剥夺作为弱者的小摊贩的生存空间。在很大程度上体现政府意志的苏泽群副市长的相关言辞,实在失之草率,令人遗憾。

  当然,在对城市摊贩管理保持一种“消极的美德”的前提下,我们也不应忽视广州等大都市于小摊贩管理上的艰难。而这,无疑需要政府更多运用行政智慧,一方面,制定出更合理的、渐进的,可以被接受的小摊贩管理、安置与转型举措,再者,要在城市弱势群体的再教育、技能培养、社会保障覆盖度等方面着力,避免新小摊贩的大量产生。如此双管齐下,城市摊贩管理的逐步减负方可期待。王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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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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