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不能“公贺新春”——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过年不能“公贺新春”
2010年02月03日 11:23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年年过节话廉洁,年年难过廉洁节。借逢年过节请客送礼拉关系,节日往往成为不廉行为的多发期。因此,笔者在此提个醒,不仅要过好年节关,更要把好“廉洁关”,特别不能拿公款送礼和吃请,把过年当成了“公贺新春”。

  春节期间,难免有些单位和个人趁过年请客送礼搞“感情投资”。值得一提的是少数人打着为单位办事的旗号,想方设法用公款相互请吃、走访拜年、赠送礼物等,表面上看似“恭贺新春”,实质上是“公贺新春”。一些领导干部不仅对此没有警觉,反而心安理得地笑纳下级“公贺”的钱物。

  传统佳节之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往来本无可厚非,但这种变了味的“年礼”,不仅“拜”坏了干群关系,还会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

  常言道:“廉不廉,看过年。”“逢年过节”是检验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关键时期。领导干部要自觉当好廉洁自律的“带头人”,做到“厚礼不移廉洁志,金钱不动公仆心”,什么礼物能收,什么好处不该拿,心中都要有一条“底线”,坚决不闯廉政建设的“红灯”,绝不能“化公为私”或以权谋私。

  那么,如何防止“公贺新春”的发生呢?笔者认为要筑牢三条“廉洁防线”。一是要守住思想防线,洁身自好。二是要把住制度防线,将监督范围向工作圈、生活圈拓宽延伸。三是要把好奖惩防线,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确保过一个安全、廉洁的春节。 (王涛)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