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5日电 据国防部网站消息,解放军总后勤部日前颁发新修订的《军队疗养机构疗养工作规则》,自2010年2月11日起在全军施行,2002年颁布的原《规则》同时废止。
据介绍,该《规则》共6章98条,明确了军队疗养机构的基本任务、工作原则和保障要求,规范了疗养机构和机关、科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疗养工作制度、标准和考核机制。
《规则》着眼广大官兵实际需求和疗养机构全面建设,突出了人性化、个性化和全程全维的服务保障理念,增加了疗养人员功能康复、特勤人员健康鉴定和生理心理及救生训练、疗养专业技术培训和科学研究、多样化军事任务心理卫生支援保障等内容,积极适应了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张疆 范炬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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