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案牵出重大罪案 两关键人物被指贱卖公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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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倒楼案牵出重大罪案 两关键人物被指贱卖公司
2010年03月02日 10:09 来源:文汇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法庭揭出梅都公司转制黑幕,两股东阙敬德、张志琴被控贪污集体资产4246万元;张志琴还被指控犯有挪用资金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挪用公司资金数量达4.4亿元

  随着对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件的深入侦查,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被挖了出来。昨天(1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重大经济罪案,与倒楼事件关联的两个人物——阙敬德和张志琴被押上法庭受审。

  两人身份的真实状况

  有关资料载明,现年52岁的阙敬德是闵行区人,原是上海梅陇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梅陇镇政府征地服务所副所长、所长,曾任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经理。2001年12月,他曾因犯玩忽职守罪,被闵行区法院免于刑事处分。倒楼事件发生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于去年7月31日,以涉嫌贪污罪将其刑事拘留,后经批捕关押至今。

  51岁的张志琴户籍在闵行区梅陇镇,后取代阙敬德,任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经理。他曾是梅陇镇政府征地服务所工作人员。倒楼事件发生后,闵行区公安分局于去年7月17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其刑事拘留,后经批捕关押至今。

  梅都公司的转制黑幕

  “莲花河畔景苑”的房产开发商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这家公司原是一家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受梅陇镇政府征地服务所的委派,阙敬德和张志琴都在这家集体企业任过高管,前一个是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经理,后一个是董事、副经理。2000年9月至2001年4月,这家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变身为自然人持股的股份制公司。检方起诉书揭示,在这期间,阙敬德和张志琴大肆侵吞集体资产。

  经检方揭露,梅都公司的转制黑幕如下:他俩隐瞒梅都公司已取得绿梅公寓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权证的事实,谎称该公寓部分资产不属于梅都公司所有,在改制时,减少资产评估价值2000多万元人民币;他俩隐匿梅都公司在桂梅别墅中的2套房,在改制时,减少资产评估价值230余万元人民币;他俩隐瞒梅都公司已取得古美基地建房指标的事实,在改制时,减少资产评估价值1783万余元人民币;他俩还谎称梅都公司拥有的部分房屋存在拆除的风险,在改制时,骗取上级部门减免350万余元人民币。

  2001年4月,集体所有制的梅都公司被低价贱卖,仅以1590万余元人民币的价格置换给了阙敬德和张志琴等24人,张志琴占有股份近65%,阙敬德占有股份15%,关于其他股东的状况未在本案中透露。检方指控:阙敬德和张志琴运用上述手段,贪污集体资产价值人民币4246万余元。

  张志琴涉嫌另两项罪名

  改制后,当了梅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张志琴,利用职务便利,干起了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事情。

  检方指控:他在去年3月至6月间,擅自将“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的销售得款4.4亿元人民币挪作他用,通过其个人账户或其和妻儿控制的公司账户,转往东亚银行新天地分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案发后,这些资金均被追回。公诉人认为,张志琴的上述行为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

  前不久,“莲花河畔景苑”倒楼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一审宣判,6个直接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年,他们分别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该项目负责人秦永林;承建该项目的上海众欣建筑公司老板张耀杰;承建商派驻该项目负责安全的夏建刚;承建商派驻该项目的标段经理陆卫英;承包土方开挖项目的张耀雄;还有一个是上海光启建设监理公司的技术人员,即“莲花河畔景苑”建筑工程总监理乔磊。通过对该案的审理查明,张志琴对倒楼也负有直接责任。

  张志琴滥用职权,下令将地下车库开挖工程交予不具备资质的张耀雄组织施工、并违规指令施工人员进行挖土和堆土作业,最终导致楼房倾倒。检方指控其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

  昨天的庭审进行了一天,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徐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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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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