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官称:新疆网民依法享受着网络交流的自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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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高官称:新疆网民依法享受着网络交流的自由
2010年03月07日 21: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孙亭文)3月7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就中外媒体记者关注的新疆互联网管控问题进行回应。

  他说,乌鲁木齐“7·5”事件之后,新疆对互联网实施了管控,这种通讯管制的措施为新疆迅速有效地处置“7·5”事件,平息事态,维护新疆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对互联网依法进行管理,新疆网民和网站的数量在各省区市当中算是比较靠前的,他们依法享受着网络交流的自由。当然,也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这种自由权。

  努尔·白克力透露,目前,在综合考虑新疆的综合维稳形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百姓的需求基础上,网民已经做出了从2009年12月28日开始,逐步开放互联网、手机短信以及国际长途等业务的决定。逐步开放通讯管制以来,先后恢复了疆内用户对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31家应用性较强,受网民喜爱的疆外网站有限的浏览访问。

  努尔·白克力说:“新疆现在所有的商业网站100%已经开放,这可能是广大群众更为关注的。当然,对其他网站,我们也将逐步地开放,我相信时间不会太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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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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