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为“有解推定”叫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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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纪检监察报:为“有解推定”叫好
2010年03月09日 17: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报载,山东省平度市对群众诉求首先作“有理推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首先作“有解推定”,连续 4年没有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案件,并且消化了一批信访积案。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感想颇多。近年来,一些地方针对信访难题出台了不少举措,耗费了不少人力财力,但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事件仍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些接访干部习惯于从自己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不能设身处地地为信访群众着想。笔者认为,有效破解信访难题,先要从改变“上访群众是来找茬、闹事”的观念做起,从主观上作“群众是善良的或者有难处的”推定, 转变畏难怕硬的“假作为”作风作“有解推定”, 真正站在信访群众的立场来化解矛盾。

  首先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在实际中,信访群众反映的很多问题千头万绪、复杂难办,再加上一些群众对政策不明白,因此,接访干部很容易产生不耐烦、畏难等情绪。这就要求接访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把信访群众当做“自己人”,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靠真心诚意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靠迎难而上的扎实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理解,这样信访问题解决起来也就容易许多。

  其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一个信访案件,对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来讲,可能不是大事,而对信访群众来说却关系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接访干部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要站在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站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明确自己所肩负的重要使命,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群众有冤能喊、有屈能申、有言可建,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不可敷衍拖延或者一转了之。

  当然,“有理”要经深入调查来核实验证,“有解”必须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解决、解释或解答,而并不是说群众要求什么就承诺什么。但是,毋庸置疑,从“有理推定”、“有解推定”中体现的对信访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这正是各级信访干部所必须坚持的。(肖小东 郭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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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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