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我要质询”,更多人大权力需要激活——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时评:“我要质询”,更多人大权力需要激活
2010年03月11日 17:4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面对面”的监督,是最动人的民主场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角色分明,人民看得见听得着,人大的监督权发挥得淋漓尽致

  在9日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吴邦国委员长发出了人大要加大监督力度的有力信号。他指出,今后将依法开展对“一府两院”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询问和质询。这是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这一问题,因此广受社会关注。

  人大代表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当场“对质”,不满意可以继续追问,这样“面对面”的监督,是最动人的民主场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角色分明,人民看得见听得着,人大的监督权发挥得淋漓尽致。

  果然,很快就有代表响应。在10日下午重庆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中,有多名代表表示,“我也要行使质询权。”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代表点评说:“如果我们积极行使质询权、提出质询案,不仅意味着代表权力的完全使用,可以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也能进一步促进公民意识,是个不小的进步。”(本报今日1版)

  之所以是进步,是因为质询的监督方式还不是很常见。去年两会,针对高考招生名额分配的地域不公,河南代表团曾对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批评案,并表示如果没有改善,将提出质询案等。后来未见下文,也许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批评案有了积极回应的行动吧。

  吴邦国在报告中强调,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明确要求,有监督法的保障,相信今后询问和质询等监督方式将被更多运用,成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方式。

  人大监督权的扎实推进,是民主的进步,同时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还有很多人大的权力有待激活和充分实现。

  按照法律规定,人大是权力机关和法定的监督机构,其组成人员有广泛的权力。但很多时候,这些权力不为人完全了解,或没有充分激活和发挥。以至于有一种错误的看法,认为人大代表“有职无权”。在3月4日举行的人大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李肇星对此回应说,人大代表是“有职有权”的,并列举了法律规定的人大代表的一系列职权。

  确如李肇星所说,法律赋予了人大和人大代表很大的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处于所有权力机构的最顶端。人大代表可以参与国家立法,选举任命国家领导人,可以对“一府两院”和政府机关提出批评、建议,进行询问和质询,称得上“位高权重”。

  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权力之所以未被充分认识,首先如胡小燕代表所说,因为人大的很多权力,需要按程序集体行使。其次,一些像质询权这样的权力,还未被激活或充分发挥。再者,人大行使监督权,但只能督促却不是直接处理具体问题。而在很多人的概念中,一提到“权力”,往往指的是可以处断具体事务的行政权力,而代表人民的监督权却被忽视了。这说明,与无处不在的行政权力相比,监督权还显得有些孱弱,出于种种顾虑,代表还不敢大声说“我要质询”。

  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人大作为法定监督机关,应发挥制度化的作用。纸上权力不会自动生效,人大监督权,只能依靠其组成人员积极的履职行动来激活和实现。

  这就需要增强人大代表的代表性,提高基层代表的比例;要增强代表们为民代言的意识,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要敢于发言,敢讲真话;代表要通过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提高履职能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盯财政预算,督促重要民生问题的解决;对于地方出现的执法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地方人大应该积极介入,组成专门调查组,及时公布真相,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只有在积极的履职行动中,人大的权力才能被一一激活,才能更有力地代表人民监督好政府。(丁永勋)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