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不能容忍总是发生不该发生的事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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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日报:不能容忍总是发生不该发生的事件
2010年04月14日 13:45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管有多少理由,不管曾经做了多少工作,我们都应重新审视并切实将预防事故的发生,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措施,让制度有结果,让监督有回音,让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回归到应有位置

  据《人民日报》4月12日报道,药监部门在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即儿童医院),查获一批由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供应的“问题氧”。令人吃惊的是,两个多月前,该医院曾因同样问题被责令整改。日前,湖南郴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此事的调查处理结果:1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等处分,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陈和平因涉嫌违法,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审视这起医院使用“问题氧”事件,有两个不能忽视的情节:一是医院对使用医用氧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才能进货和使用,但却长期使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而没被发现和制止;二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次接到举报并派人进行检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书,责令通过正常渠道购用医用氧并进行了罚款,但院方却依然继续违规使用“问题氧”。医院和监管部门都认为“不能理解、不该发生”的事件,就这样发生了,其实际后果是患者的健康权益受到威胁和损害。

  又是一件不该发生的事件发生了。几乎与以前发生的某些事件一样,这起事件也延续着同样的处理脉络和包含着同样的原因:当事单位严肃处理责任人;事故单位被查出制度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负责人重利益、轻安全,甚至藏有某些见不得人的交易;监管部门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工作并未见实效……不该发生的事件不断发生,已经梳理出来的预防措施常常被弃之脑后,当这样的事件原因调查和处理几乎成了一个固定的程式后,我们发现一些单位、一些人并没有引起警觉。那些从以往类似事件中得出的教训,他们并不没有汲取;那些从以往类似事件中总结出的经验,他们也没有吸收。

  善意的提醒是必要的,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是应该的。不过,更重要的是,怎样将重预防这个一直在强调的口号,通过严格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经常性的检查落实相关规章是否落实到位?如何加强监督,如何不放过每一个不安全的细节?等等。

  不能总是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了。这是受损害当事人的呼唤,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要求,是维护政府部门良好形象的要求。不管有多少理由,不管曾经做了多少工作,我们都应重新审视并切实将预防事故的发生,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措施,让制度有结果,让监督有回音,让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回归到应有位置。(郭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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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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